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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3XB/2012-048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12-08-17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字号: 绍市卫发〔2012〕165号
绍兴市卫生局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20  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打印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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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教育局,滨海新城社事局,市属各学校:

  近年来,我市个别学校发生肺结核聚集性疫情,给师生身体健康造成了较大的危害。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批示,要求分析原因、抓好防控。为认真贯彻市领导批示精神,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等传染病在学校传播和流行,切实维护学校师生健康和社会稳定,现就加强学校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学校传染病防控责任

  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场所,易出现传染病聚集性感染疫情。国家和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各地、各学校也分别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制度与措施,有一个较好的工作基础。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是校园安全的重要内容,来不得半点松懈,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着务求实效的精神,认真对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等卫生法律法规及有关工作要求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完善预案,扎扎实实把防控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合作,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与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合作,严格按照《绍兴市学校卫生工作合作机制》(绍市卫发[2009]47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协调小组、部门例会与应急会商两项组织协调机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新生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疾病监测与预警、应急信息报告和通报、队伍建设培训合作、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联合监督检查等九项工作合作机制,共同做好学校传染病综合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深入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能力。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防控技术指导,积极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技术、物资支持,切实提高疫情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能力。

  三、进一步规范疫情监测,提高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质量

  各级医疗机构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疑似和确诊的学生肺结核病人进行网络直报时,必须严格按照“学生”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疫情,并认真做好病人治疗、转诊等工作;对涂阳病人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规范隔离治疗,防止传播扩散;各级结核病防治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发现和诊断学生肺结核病例,并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暴发疫情处置工作的培训,切实提高结核病等传染病疫情发现的敏感性、报告的及时性和应急处置的科学性。一旦发生聚集性疫情,要及时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追踪、密切接触者调查、管理与疫点、疫区卫生处理等工作,防止疫情扩散与蔓延。

  四、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预防学校聚集性疫情发生

  一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爱国卫生活动。各学校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扫与消毒工作,清除卫生死角,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对教室、集体宿舍、计算机房、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教学和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途径。

  二要切实做好学生缺课监测工作。学生缺课监测是中小学传染病防控工作关口前移的关键措施,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卫生室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作用,切实把学生晨检、缺课原因追查与登记工作作为学校卫生的一项常规工作明确专人予以落实。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辖区疾控机构,选择托幼机构和小学各2所,开展学校症状监测试点工作,利用信息系统实时监测、深入分析,切实提高聚集性疫情发现的敏感性与防控的及时性。

  三要加强校园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学校要积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校园网及“校讯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经常性、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教师要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并积极争取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引导和督促学生讲究个人卫生,克服不良习惯,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注重身体锻炼,增加抵抗力,积极预防传染病的感染。学校还应结合实际,尽可能地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和学习负担,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加强营养,增强体质,切实提高学生的体能素质与疾病抵抗能力。

  四要严格落实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家长及时做好补种工作。

  五要认真组织新生入学体检与教职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必须将结核病的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内容,以及时发现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

  五、进一步研究部署,认真做好新学期传染病防控工作

  秋季是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各学校要结合校园安全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以下“三个一”措施,切实做好开学前后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要组织开展一次全体师生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要积极协助当地教育部门开展一次学校教师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包括: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学校聚集性疫情预防与控制、《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等,以提高和促进教师传染病防治知识与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还应结合实际开展一次学生传染病防治知识集中宣教活动,活动可以采用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影像制品及展板、黑板报、宣传窗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以促进学生增长传染病防治知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意识。

  二要组织开展一次《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落实情况督导。各县(市、区)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5]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133号)等要求,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对辖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与措施落实等情况;对工作不力,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责任人要落实责任追究,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要严格落实每天一次晨检制度。晨检对于学校早期发现及控制传染病具有重大意义,2006年起卫生部、教育部将学校晨检工作列入学校传染病防控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开展本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学校存在晨检制度落实不够严格,时断时续,坚持不够,晨检工作流于形式、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记录不规范、患病学生缺乏追踪管理等问题。新学期开学在即,各中小学校要坚持开展每日一次晨检工作,切实加强师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管理工作。老师和学生中如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等情况,应立即告知校医(保健教师)进一步排查,并按要求及时通知疾控机构,及早进行归口诊断和管理。

 

 绍兴市卫生局 绍兴市教育局

  201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