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3XB/2013-00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公开日期: | 2013-02-01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文字号: | 绍市卫发〔2013〕30号 |
绍兴市卫生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麻疹监测和推进消除麻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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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麻疹监测工作质量,实现消除麻疹工作目标,近日,省卫生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麻疹监测和推进消除麻疹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疾控〔2013〕1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全市下阶段麻疹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加强麻疹监测,规范疫情处置 各级疾控机构要认真按照《浙江省麻疹疫点处理技术指引》(浙疾发〔2012〕8号)的要求,开展病例调查和管理,结合实际加大对麻疹疫情的调查和处置工作力度;按要求规范实施应急接种,原则上每个病例开展的应急接种人数不少于100人。各地要进一步提高监测系统敏感性,确保以县为单位麻疹排除病例年报告发病率达到2/10万以上。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要求如实进行麻疹疑似病例的网络直报。 二、抓好常规免疫,保证及时接种 各地要按规定抓好常规免疫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麻疹疫苗及时接种率,尤其要提高麻疹疫苗首针(8月龄)及时接种率。各基层预防接种门诊应固定接种服务时间,尽可能增加接种服务频次,缩短接种服务周期,对麻疹疫苗实行日门诊制度,建立按周查漏补种机制,每周对到期未种的儿童开展电话、短信或上门等随访追踪工作,督促其及时完成接种。 三、实施分类管理,做好免疫接种 按照省厅2013年消除麻疹重点县判断标准和免疫措施有关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分类如下: 二类县:越城区 三类县: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 请各地按照《2013年绍兴市春季消除麻疹工作方案》(附件2)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可适当增加重点区域以及扩大目标人群的年龄范围等,集中力量抓好当地重点地区春节后消除麻疹的免疫接种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1.《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麻疹监测和推进消除麻疹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疾控〔2013〕1号) 2.《2013年绍兴市春季消除麻疹工作方案》
绍兴市卫生局 201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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