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 绍兴市典型样板母婴室名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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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市母婴室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绍兴市典型样板母婴室建设评定办法》,经各地自主申报、县级推荐、审核公示,确定以下5家母婴室为2020年绍兴市典型样板母婴室,具体名单如下: 上虞客运中心母婴室 诸暨市中医医院母婴室 诸暨市姚江镇中心卫生院母婴室 嵊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母婴室 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母婴室 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要认真落实母婴室运行管理,做好日常维护、使用情况的指导监督,切实发挥典型样板母婴室的示范作用。
2020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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