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 337号)要求,现将《绍兴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处室(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绍兴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1日绍卫发〔2020〕85号 (关于公布2020年度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