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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圆满完成2020年度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律系统全面自查

发布时间:2020-12-29 10:21   阅读数: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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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根据国家、省有关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文件要求,我市于9月份下达了医疗机构全面自查自律任务。日前,全市1860家自查主体责任医疗机构都已提前完成依法执业全面自查任务。

今年,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出台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要求:一是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应当加强依法执业风险管理。二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完善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及时消除医疗隐患。三是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实行信用承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明确了机构自治是综合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依法执业自查不仅是医疗机构规范自我执业行为的指挥棒,同时也是行政执法监管的金标准,更是群众问医就诊的稳心剂。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通过现场核查、书面核查、在线核查自查年度总结等方式,定期检查辖区医疗机构自查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