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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宣贯暨依法执业培训

发布时间:2020-09-30 13:49   阅读数: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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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持续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巩固 “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成果,9月29日,我市举办了2020年度全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班。

全市30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分管院长和医务科长、56家民营医院院长或分管院长、6个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共13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会上,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处长董华深度解读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从制度出台背景出发,对综合监管制度推进的现状进行阐释,并对下一步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夯实主体责任意识提出进一步要求。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队长应鑫德详细讲解了《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的立法背景、宗旨和重点条文,旨在让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同时他要求各医疗机构系统安排开展学习培训、制定配套制度、建立工作机制,筑牢依法执业的法律底线。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执法一科科长严刚标在宣贯《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的基础上,融合了《民法典》中与医疗卫生相关的法律衔接内容,结合监督执法中的实际案例,重点点评医疗机构在依法执业中存在的风险。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姒钢要求各医疗机构要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把依法执业纳入常态化管理,通过自查系统,定期组织自查,发现问题,边查边改,有效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对制度性问题,有关医疗机构领导班子要组织专题研究,健全规章制度,增强依法执业意识。

通过近年开展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专项行动,各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依法执业意识明显增强,医疗机构许可管理不断规范,消毒隔离设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得到逐步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得到有效落实,切实保障了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有力促进了我市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