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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开展重点公共场所冬春季疫情防控督导

发布时间:2021-01-19 11:46   阅读数: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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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绍兴新冠疫情防控该如何做?近期,浙江省相继出台了《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措施指引》、《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坚持从严查控,切实降低公共场所传播风险。

根据文件要求,我队派出相关执法人员对市直辖区内重点公共场所进行全面督查,范围涉及商场超市、酒店宾馆、文体娱乐、车站等公共场所,针对测温、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防疫规定等内容开展检查。现场检查情况相对较好,但仍有个别单位对疫情防控消极懈怠不够重视。执法人员对这些单位进行了警告教育,随后单位立即进行了整改落实。

在此,绍兴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倡导: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我们希望各家单位能严格重视疫情防控,守好我们共同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