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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出重拳 营造良好无烟环境

发布时间:2021-06-01 08:36   阅读数: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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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不吸烟,不得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其他有禁烟标识的公共场所吸烟”,这是《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今年的5月31日是第34个世界无烟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有关控烟要求,加大公共场所控烟执法力度,我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出重拳,为市民营造良好的无烟环境而努力!

一、抓宣传 促传播

2021年5月31日,我市联合越城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越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越城区人民医院,在绍兴剧院门口开展了以“承诺戒烟 共享无烟环境”为主题的控烟宣传教育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为行人分发控烟宣传手册,并仔细讲解吸烟和二手烟的危害,科普控烟相关的法律法规,共计分发手册200余份。

二、重执法 强意识

2021年,我市积极开展控烟执法,用联合执法、随机抽查和错时检查等方式,对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其他有禁烟标识的公共场所加大检查力度,发现经劝导拒不改正的个人以及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不予劝阻、制止的场所,当场取证,进行当场处罚或者立案处理。2021年全市共立案处理64起,当场处罚2起,共计罚款金额34500元。着重执法,旨在提高市民以及场所的控烟意识。

三、严巡查 增劝导

控烟工作结合日常巡查和国家(省级)双随机工作,对相对单位严格要求,对场所内从业人员进行控烟知识的培训;公共场所设置室外吸烟区并设置有明显标识;在室内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的标志或警语;配备控烟劝阻员……着重要求各单位配备控烟劝导员,并且切实发挥劝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