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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3XB/2022-027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22-12-28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字号: 绍卫发〔2022〕90号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护理 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

发布时间:2023-01-12  09:2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打印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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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各市级医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浙江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四五”规划》及《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浙卫办〔2022〕3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主要目标

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5人(主要指标见附件)。护士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护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培养一批老年护理、儿科护理、重症监护、传染病护理、急诊急救、康复护理、中医护理、母婴护理等专科护士队伍。加快补齐护理领域短板弱项,加强护理学科建设,推进紧缺护理专业在专科服务质量和科研创新等方面的发展,护士队伍素质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创新护理服务模式,护理内涵外延进一步丰富和拓展,老年、中医、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供给显著增加,“互联网+护理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优质化的护理服务需求。护理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护理服务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提高,优质护理服务提质增效,调动护士队伍积极性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康绍兴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护理服务体系

1.优化护理资源布局。结合“十四五”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规划和不同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按需分类提供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逐步实现优质护理资源均衡布局。一是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布局特点及医疗护理需求,建立健全覆盖急性期诊疗、慢性期康复、稳定期照护、终末期关怀的护理服务体系。二是健全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护理服务体系。医疗机构结合等级和功能定位,按需分类提供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三级医院主要提供疑难、急危重症患者护理;二级医院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基层医疗机构等主要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强化不同等级医疗机构转诊配套措施。三是提升强化护理服务质量同质化水平。创新探索护理服务模式,依托当地综合实力强、护理学科水平高的三级医院,通过医联体、县域医共体、护理专科联盟等形式,建立区域内护理服务网络,实现家门口的高质量护理服务。

2.增加护理服务供给。推动医疗资源丰富的县市区盘活资源,引导部分二级以下医院转型为护理院、护理中心等;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作用,不断增加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的床位数量,鼓励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家庭病床、居家护理服务和康复护理服务,提高护理服务供给水平。加强与医保、民政、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动并提供政策支撑保障,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将机构内护理拓展至社区和居家,为出院患者、康复期、终末期、慢性病、母婴人群或高龄体弱、失能失智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专业、便捷的护理服务。

3.提升基层护理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护理专科联盟、专家联合团队等,通过技术下沉或输出管理、培训等方式发挥优质护理资源的帮扶带动作用,帮助基层护理人员提高专业能力,重点提升对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技术水平;利用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有效手段,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在急诊急救、儿科、老年病、康复医学科、传染性疾病科等学科的护理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护理技术指导和基层护士培训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医疗机构为基层护士开展专项培训。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加大基层护士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基层护士在老年护理、康复护理、慢病管理和安宁疗护等方向的专业化能力。

(二)加强护士队伍建设

4.持续增加护士数量。根据深化医改和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整体需求,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护士队伍数量,特别是从事老年护理、社区护理、传染病护理、安宁疗护的护士数量,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护理人员数量。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服务半径、床位规模、临床工作量等增加一线护士数量,科学合理配置护士人力,满足临床工作需求。医疗机构床护比指标纳入医院评价及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保证临床一线护理岗位的护士数量,兼顾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下临床护理紧急需求的人力储备,临床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占全院护士数量比力争达到95%。

5.加强护士培养培训。全面分层分类推进护理人才培养工程,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护士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护理管理人员、专科护士、紧缺专业护士、新入职护士培训计划,建立与临床需求相匹配的高效、协同的培养机制。到 2025 年,医院护理管理人员、新入职护士培训比例达到100%。全市专科护士专业规模扩大到35个以上,人数达到 800人以上,力争成功申报专科护士培训基地1项。到2025 年,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数达到 4430 人,社区护士参加培训比例不低于 95%。

6.保障护士合法权益。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关于关心关爱医护人员的政策要求,在护士执业环境、薪酬待遇、培养培训、职称晋升、专业发展等方面创造良好条件。医疗机构要建立人事、财务、医务、护理、信息、设备、院感、后勤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切实保障护士福利待遇,改善护士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护士在职业环境中可能受到的危害,切实维护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护士,增强护士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和获得感。

7.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持续深化改革护理人员分类考核和评价体系,完善护士职称晋升办法和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结果与护士岗位聘用、绩效分配、奖励评优等挂钩,对编制内外护士统筹考虑,向临床一线护士和基层护士倾斜,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实施护士区域注册,鼓励护士到基层医疗机构为慢性病人以及老年人提供延续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

(三)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

8.创新护理服务模式。结合分级诊疗要求和群众实际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创新发展多元化护理服务模式。充分盘活护理资源存量,探索条块结合、条线联动的护理资源配置模式,医共体可采取分区包片方式,构建整合型区域联动“互联网+护理服务”模式,实现全市“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区域化管理与服务网络。鼓励科技赋能,创新人工智能辅助护理问诊,深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线上咨询工作模式管理创新。三级医院主要开展线上问诊、疑难居家护理会诊,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协同配合开展以居家护理为主的“互联网+护理服务”,将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居家。优化“浙里护理”应用场景,构建完善数字化、一体化、现代化、专业化的“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模式,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差异化、优质化的护理服务需求。2023年底前,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

9.加强护理学科建设。依托医学高地高峰建设项目,聚力增强护理学科建设高质量发展动力。加强院校共建,加大护理学科建设的经费投入,开展护教协同人才培养新模式。将护理学术研究与临床护理紧密结合,以满足重大疾病、重点人群临床护理需求为导向,与医疗、康复等多学科合作,开展系列研究,积极创新与发展护理新技术,培养护理人员创新思维。加强护理特色专科、平台专科、薄弱专科建设,培育一批在护理技术、护理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具有省内外一流水平的优势专科,以学科建设带动老年护理、儿科护理、康复护理、中医护理等相关紧缺护理专业的护理人才培养和护理服务能力提升。

(四)补齐护理短板弱项

10.加快发展老年医疗护理。积极应对老年人快速增长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增加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加快发展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和长期照护,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为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护理、日间护理服务。探索建立和发展医疗护理员职业队伍。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建立完善以医疗机构为保障、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推进老年护理服务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到2025 年,培养老年护理、康复护理、中医护理等专科护士累计不少于130名。推动老年居家医疗护理发展,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水平,到2025 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 75%。

11.加快发展安宁疗护。在全市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建立以机构为主导、社区和居家为基础、优势互补、衔接紧密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加强安宁疗护中心、安宁疗护病区和床位建设,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推动安宁疗护服务供给,引导更多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安宁疗护工作,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安宁疗护病床,满足老年肿瘤晚期等患者的需求。到2025年,各县(市、区)建设1个安宁疗护中心或病区。在市人民医院建设市级安宁疗护培训基地,不断完善标准化、规范化安宁疗护服务。对从事安宁疗护工作的医护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切实提高生命终末期患者的安宁疗护质量。

(五)加强护理服务信息化建设

12.结合我省“健康大脑+”体系建设要求,坚持整体智治,将数字化改革理念和思维贯穿于护理服务全过程,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护理服务模式,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提高临床护理工作效率,为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护理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建立基于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具备护士人力调配、岗位培训、绩效考核、质量改进、学科建设等功能的护理管理系统,逐步提升护理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六)推动中医护理发展

13.健全中医护理服务体系,完善中医护理常规、方案和技术操作标准。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强化中医护理人才培养,推进中医护理与现代科学技术深度融合,重视中医护理循证研究。持续提升中医护理服务质量,创新中医护理服务模式,发挥中医护理在预防保健、治疗、康复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医护理进一步向基层和家庭延伸。到 2025 年,全市推广专科专病中医护理精品项目 2 -3项,争取在全省推广专科专病中医护理精品项目 1项。

(七)加强护理交流与合作

14.深入开展与国内外护理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在制度政策、护理管理、护理教育、临床护理技术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理念、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和创新,助推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2022年11-12月)。制定工作方案,从护理体系、服务、技术、管理、人才等多维度统筹推动护理事业加快发展。各、县(市)对本辖区护理事业发展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护理服务体系和学科建设情况、护士队伍能力和护理服务开展情况等,了解存在问题和发展目标方向,依据省市方案和本地区护理工作现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措施,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2023年1月—2025年10月)。各地坚持问题目标导向,在护理服务体系和学科建设、护理服务能力和模式创新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供有力支持保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市卫生健康委对辖区内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指导。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底-2025年)。各县、市(区)按年度对辖区护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掌握工作进展和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持续推动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及时总结报送年度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开展终期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充分认识推进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将护理工作纳入本辖区全面推进健康浙江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落实。

(二)加强监测评估。各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制定完善本辖区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做好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工作,定期监测评估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市卫生健康委对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视情适时对各地推进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通报。

(三)及时总结推广。各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因地制宜贯彻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勇于先行先试。在推动实施过程中,注重总结经验,分步推广实施。市卫生健康委将对地方创新典型经验进行交流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实效。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和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平台,做好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舆论引导。充分尊重地方首创精神,注重宣传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护理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2-2025年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主要指标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