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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开展“抗疫情、保健康、迎新春”卫生监督系列行动

发布时间:2023-03-02 15:11   阅读数: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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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目标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关于做好新的疫情防控形势下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2月底,我市组织开展以“抗疫情、保健康、迎新春”为主题的卫生监督系列行动。

一、组织开展非法行医严查严打行动。针对元旦春节假期美容消费旺季特点,深化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活动,各地重点查处生活美容场所、健康管理机构等非医疗机构违规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全市共回访排查各类机构246户次,立案10起,罚款29万元,没收药品器械10件。

二、组织开展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指导帮扶和规范行动。各地对消毒剂、抗抑菌剂生产单位和重点经营单位(如医药公司、零售药店、母婴店、商场超市)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持证生产、上市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备案申报材料与原件是否一致等情况;经营的消毒产品索证管理、产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情况。行动共服务指导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61家;抽检消毒产品、集中消毒餐饮具消毒单位餐(饮)具样品72份,合格72份,合格率为100%。

三、组织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行动。根据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的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继续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重点督查个体诊所、民营医院等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依法执业情况和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等内容。行动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384余家,发现问题260个,立案处罚100起,罚款10万余元。

四、组织开展重点场所卫生监督监测行动。针对当前季节特点,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婴幼儿沐浴场所、室内游泳场所、宾馆饭店、影剧院、候车室等的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持证经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清洗消毒、环境通风、中央空调管理使用等内容。共监督检查各类重点公共场所2321户次,立案处罚141起,罚没款3.18万元。

本次专项行动在对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领域风险隐患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等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就医安全和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