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3XB/2012-047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12-03-26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字号: 绍市卫发〔2012〕55号
绍兴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德考评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3  11:32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打印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分享:

   

 

 

 

绍兴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

医德考评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单位

2008年12月8日《绍兴市卫生局印发绍兴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卫发〔2008〕149号),全市医疗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通过三年时间的实践探索,初步建立起了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提升了医疗服务质量,推进了医德医风建设。

根据各地、各单位的实践探索,市卫生局与绍兴市人民医院对医德考评制度及档案电子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和升级。现将重新修改完善的《绍兴市人民医院医德考评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下一步进一步医德考评完善推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考评领导。推进医德考评制度,关键是领导要重视,认识要到位,组织要健全,职责要明确。要健全以“一把手”任组长的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及考评办公室,完善院、科二级考评管理,落实院领导、职能科长、科主任在医德考评中的责任,将考评工作的实效与科主任年度任职考核挂钩。指定专人做好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相关信息、原始资料的日常搜集和记录,实时录入医德考评有关信息,使医德考评的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坚持日常开展的医德查房、满意度调查、回访出院病人、投诉意见受理等多项监督管理工作,听取服务对象对科室、医务人员的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完善,使考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

二、完善考评制度。按照“内容科学合理,标准量化明确,操作简便可行,体现行业特色”的要求,参照绍兴市人民医院的医德考评标准及档案电子管理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行修订完善,对医德考评项目、分值可根据不同等级的医疗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进一步细化、量化,不断总结提高。凡有条件的,都要实行医德考评档案电子化管理,实现医疗服务活动的信息共享、对医疗活动的全程控制和监督,减少考核成本。对考评周期时间统一调整为:上一年的12月1日至当年的11月30日止,便于将医德考评结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评先评奖等。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医疗单位要将医德考评与医院管理、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作为医院院长管理的重要手段,实行常态化管理,把医德考评与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结合起来,贯穿于医疗业务和质量考核的全过程。各医疗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和动态考评,有专门的监督小组,平时注重监督检查,每月督促科主任和有关职能科室及时收集、录入有关信息,加强对各科室执行、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具体情况的指导。要进一步完善各种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规章制度和有效措施,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医德考评的管理水平。要加强对考核结果的有效运用,把推进医德考评工作与建立医务人员不良记录、医师定期考核等重点制度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对医德考评不合格的人员记入不良记录之中,并在制度上做出对今后提拔使用、职称晋升、先进评选、奖金分配等方面限制的规定,真正建立起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推进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社会群众满意度的不断提升。

附:绍兴市人民医院医德考评标准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绍兴市人民医院医德考评标准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加/扣分项目

考核

频率

科室考核部门

院级考核部门

加分项目

1

拒绝商业贿赂

拒收或上交红包回扣等。

每次加1分,同年度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每月

科主任、监察室

党办

2

受到宣传表扬

1、恪守职业道德、弘扬新风正气,被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2、受到院内外表扬表彰的。

按国家级、省部级、市级、院级分别给予10分、6分、4分、2分的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每收到一次表扬信、锦旗(镜匾、框),加0.5分;表扬的对象是集体的,直接参与过表扬所指事项的有关人员各加0.5分;最高不超过4分。

每月

院办、

党办、

科主任

党办

3

5

获得荣誉称号

获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局级和院级荣誉称号者。

获各级党委、政府授予的综合性先进等荣誉,按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局级、院级分别给予10分、6分、4分、3分、2分的加分;单项先进分别给予5分、4分、3分、2分、1分的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每月

人力

资源处

党办

4

完成指令性任务

接受上级或医院指令性任务,参加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活动。

完成或参加上级、医院指令性任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活动,每次加2分,对任务特别重大、艰巨的可加倍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每月

医务处、护理部

医德考评委员会

5

支持爱心公益

热心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支持参与各类爱心公益活动。

参加对口支援、三进三常、专家义诊、扶贫帮困、志愿服务、爱心捐助、无偿献血等公益性活动,每次加0.5分,对爱心公益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可加倍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每月

公共卫生处、

医务处、科主任、院办

党办

6

积极开拓创新

注重质量、技术、管理和服务创新,取得显著成效。

首次成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引进运用管理新工具、推行服务新模式,取得显著成效,每项加2分。

相关职能科室

医德考评委员会

7

注重学科建设

加强重点学科的创建、对接和提升,为学科建设发展作出显著成绩。

在重点学科创建、评估、适宜技术推广、专科化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继教项目承担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项目负责人按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分别加5分、3分、2分。

每年

科教处

学术管理委员会

8

其他加分

为医院两个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者。

酌情加分

每季

医德考评委员会

减分项目

19

质量服务投诉

发生医疗投诉纠纷,经医院评审存在缺陷。

按缺陷程度和责任大小,对负有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的相关当事人分别扣8分、6分、4分、2分。

每月

投诉管理科

医疗安全委员会

10

违反核心医疗制度

违反首诊负责、三级查房、交接班、核查核对、告知谈话、会诊讨论等核心医疗工作制度。

违反前述制度,每次扣1分。

每月

医务处、质管处、护理部

医疗安全委员会

11

违反诊疗规范

违反诊疗规范,发生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行为。

发现前述不合理行为,扣诊疗组成员或当事人每人每次0.2分。

每月

医务处、质管处、药事处、医保价格科

医疗安全委员会

12

违反服务规范

上班不亮证、言行不文明、服务态度差等被投诉、曝光或被暗访查实。

发现前述行为每次扣0.5分。

每月

相关职能科室

医德考评委员会

13

违反院纪院规

违反劳动纪律、请假报告、会议学习、团结协作等院纪院规。

违反前述院纪院规,每人每次扣0.5分,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者加倍扣分。

每月

相关职能科室

医德考评委员会

14

医德人文教育

未参加医德人文学习教育

未参加学习教育或考试不及格扣20分

每年

科教处

党办

15

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或严重缺陷

违反核心医疗工作制度,发生完全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或严重缺陷、造成较大影响。

考评按0分处理

每月

医务处、投诉管理科

医疗安全委员会

16

发生违法违纪

行为

1、发生索要红包、收受回扣等行为被查实

2、违反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社会公德等,造成较大影响或受到法纪党纪政纪处分

考评按0分处理

每月

纪委、

监察室

医德考评委员会

说明:

(1)医德考评基本标准分80分,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分设置最高限制分,即封顶分,减分则不保底,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即:年度总分=80分+∑正分+∑负分。

(2)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优秀(总分≥90分);良好(≥75分<90分);一般(≥60分<75分);较差(< 60分或一票否决)

(3)考评不设等次比例,以实际得分确定等级。

(4)确定为良好及以上的可以有条件参加评先评奖等。

绍市卫发〔201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