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3XB/2012-047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公开日期: | 2012-03-26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文字号: | 绍市卫发〔2012〕55号 |
绍兴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德考评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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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 医德考评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单位: 2008年12月8日《绍兴市卫生局印发绍兴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卫发〔2008〕149号),全市医疗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通过三年时间的实践探索,初步建立起了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提升了医疗服务质量,推进了医德医风建设。 根据各地、各单位的实践探索,市卫生局与绍兴市人民医院对医德考评制度及档案电子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和升级。现将重新修改完善的《绍兴市人民医院医德考评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下一步进一步医德考评完善推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考评领导。推进医德考评制度,关键是领导要重视,认识要到位,组织要健全,职责要明确。要健全以“一把手”任组长的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及考评办公室,完善院、科二级考评管理,落实院领导、职能科长、科主任在医德考评中的责任,将考评工作的实效与科主任年度任职考核挂钩。要指定专人做好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相关信息、原始资料的日常搜集和记录,实时录入医德考评有关信息,使医德考评的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坚持日常开展的医德查房、满意度调查、回访出院病人、投诉意见受理等多项监督管理工作,听取服务对象对科室、医务人员的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完善,使考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 二、完善考评制度。按照“内容科学合理,标准量化明确,操作简便可行,体现行业特色”的要求,参照绍兴市人民医院的医德考评标准及档案电子管理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行修订完善,对医德考评项目、分值可根据不同等级的医疗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进一步细化、量化,不断总结提高。凡有条件的,都要实行医德考评档案电子化管理,实现医疗服务活动的信息共享、对医疗活动的全程控制和监督,减少考核成本。对考评周期时间统一调整为:上一年的12月1日至当年的11月30日止,便于将医德考评结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评先评奖等。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医疗单位要将医德考评与医院管理、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作为医院院长管理的重要手段,实行常态化管理,把医德考评与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结合起来,贯穿于医疗业务和质量考核的全过程。各医疗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和动态考评,有专门的监督小组,平时注重监督检查,每月督促科主任和有关职能科室及时收集、录入有关信息,加强对各科室执行、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具体情况的指导。要进一步完善各种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规章制度和有效措施,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医德考评的管理水平。要加强对考核结果的有效运用,把推进医德考评工作与建立医务人员不良记录、医师定期考核等重点制度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对医德考评不合格的人员记入不良记录之中,并在制度上做出对今后提拔使用、职称晋升、先进评选、奖金分配等方面限制的规定,真正建立起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推进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社会群众满意度的不断提升。 附:绍兴市人民医院医德考评标准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绍兴市人民医院医德考评标准
说明: (1)医德考评基本标准分80分,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分设置最高限制分,即封顶分,减分则不保底,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即:年度总分=80分+∑正分+∑负分。 (2)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优秀(总分≥90分);良好(≥75分<90分);一般(≥60分<75分);较差(< 60分或一票否决)。 (3)考评不设等次比例,以实际得分确定等级。 (4)确定为良好及以上的可以有条件参加评先评奖等。 绍市卫发〔2012〕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