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3XB/2011-014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公开日期: | 2011-03-28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文字号: | 绍市卫发〔2011〕64号 |
关于开展绍兴市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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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卫生局、工会、团委、红十字会: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无偿献血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浙司〔2010〕90号)文件精神,结合绍兴实际,现将我市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1年4月至10月 二、活动主题:血脉同源,大爱同行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及庆祝第八个“6.14世界献血者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张贴无偿献血宣传画、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无偿献血知识竞赛等形式,将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深入农村、社区、企业。 2.推荐、宣传身边的献血先进典型。通过树立献血榜样,引导更多的市民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来,以饱满的热情为创建和谐社会、创建文明城市添光增彩。 3.组织开展“无偿献血知识进校园”活动。通过举办无偿献血征文比赛活动,提高广大学生对无偿献血的了解,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人道、博爱精神,增强广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组织开展对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和宣传。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增强医务人员珍惜血液资源的意识,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水平。 四、活动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明确责任,加强组织实施。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学校开展无偿献血普法宣传教育,做到无偿献血教育内容与德育教育有机结合;团组织要号召广大青年积极投身于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之中;司法部门和普法教育机构要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板报、墙报、宣传专栏等宣传阵地作用,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工会组织要积极开展企业职工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动员职工踊跃参加无偿献血;各级新闻媒体要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世界献血者日”的意义、普及无偿献血知识和法律法规,无偿献血与科学用血的重要性以及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事迹等,营造“无偿献血无上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市献血管理办公室及各县(市、区)献血办要认真做好本次宣传活动的具体联络、协调和组织工作,努力扩大宣传活动影响,增强宣传活动的实效性。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宣传,使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有声有色,深入人心。 各地开展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市献血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沈小燕 联系电话:0575-88137071 附件:无偿献血宣传标语
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 绍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司法局 绍兴市卫生局 绍兴市总工会 共青团绍兴市委 绍兴市红十字会 2011年3月28日 附件: 无偿献血宣传标语 1.倡导无私奉献好风尚 谱写文明城市新篇章 2.讲文明 树新风 献热血 乐助人 3.科学献血 无损健康 4.热血拯救生命 爱心传递真情 5.用爱心为健康鼓劲 献热血为生命加油 6.献血救人 利人利己 7.最红是热血 最善是救人 8.无偿献血人帮人 无限关爱心暖心 9.献血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10.您的献血,是托起他人生命的希望 11.参加无偿献血,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推动我市无偿献血工作 12.无偿献血 人道 博爱 奉献 13.捐献更多血液,挽救更多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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