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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3XB/2011-014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11-03-28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字号: 绍市卫发〔2011〕64号
关于开展绍兴市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4  16:54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打印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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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卫生局、工会、团委、红十字会: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无偿献血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浙司〔2010〕90号)文件精神,结合绍兴实际,现将我市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1年4月至10月

二、活动主题血脉同源,大爱同行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及庆祝第八个“6.14世界献血者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张贴无偿献血宣传画、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无偿献血知识竞赛等形式,将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深入农村、社区、企业

2.推荐、宣传身边的献血先进典型。通过树立献血榜样,引导更多的市民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来,以饱满的热情为创建和谐社会、创建文明城市添光增彩。

3.组织开展“无偿献血知识进校园”活动。通过举办无偿献血征文比赛活动,提高广大学生对无偿献血的了解,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人道、博爱精神,增强广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组织开展对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和宣传。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增强医务人员珍惜血液资源的意识,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水平。

四、活动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明确责任,加强组织实施。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学校开展无偿献血普法宣传教育,做到无偿献血教育内容与德育教育有机结合;团组织要号召广大青年积极投身于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之中;司法部门和普法教育机构要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板报、墙报、宣传专栏等宣传阵地作用,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工会组织要积极开展企业职工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动员职工踊跃参加无偿献血;各级新闻媒体要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世界献血者日”的意义、普及无偿献血知识和法律法规,无偿献血与科学用血的重要性以及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事迹等,营造“无偿献血无上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市献血管理办公室及各县(市、区)献血办要认真做好本次宣传活动的具体联络、协调和组织工作,努力扩大宣传活动影响,增强宣传活动的实效性。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宣传,使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有声有色,深入人心。 

各地开展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市献血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沈小燕      联系电话:0575-88137071

 

附件:无偿献血宣传标语

 

 

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   绍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司法局

   绍兴市卫生局                绍兴市总工会

共青团绍兴市委              绍兴市红十字会

2011年3月28日

附件:

无偿献血宣传标语

1.倡导无私奉献好风尚  谱写文明城市新篇章

2.讲文明  树新风  献热血  乐助人

3.科学献血  无损健康

4.热血拯救生命  爱心传递真情

5.用爱心为健康鼓劲  献热血为生命加油

6.献血救人  利人利己

7.最红是热血  最善是救人

8.无偿献血人帮人  无限关爱心暖心

9.献血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10.您的献血,是托起他人生命的希望

11.参加无偿献血,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推动我市无偿献血工作

12.无偿献血  人道  博爱  奉献

13.捐献更多血液,挽救更多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