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人为患者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二、办事人为患者直系亲属:与病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村委或派出所开具的证明等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患者与办事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三、受委托人前来办理的:委托协议书,患者与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若委托人为患者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委托人与患者的关系证明。
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世纪街276号绍兴市急救中心4楼404室,联系电话0575-8815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