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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通过浙江省规范化建设单位评审
发布时间:2021-03-12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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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日前,诸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顺利通过评审,成为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单位。
自2018年开始,省卫生健康委为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推进我省卫生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打造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重要窗口,连续三年开展规范化建设单位评审工作。至今共39家单位通过此项评审,其中我市两家单位,为新昌县卫生监督所、诸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
为了高水平、高质量通过评审,诸暨市多管齐下谋举措,对标对表抓落实。一是深化制度建设。对标内涵建设、行政执法保障、行政执法机构运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行政执法信息化和宣传、行政执法知晓满意率六项维度,完成七室一中心业务用房建设,打造监管服务指挥中心,推进执法信息化纵深发展。二是开展智慧卫监建设。引入数字化执法手段,实现医疗废物处置流程信息化管控,开展精准执法。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推动业务培训常态化,自查自律不放松,切实提升履职办案能力和案卷质量。
下一阶段,我市将继续推动各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科学筹划并抓紧建设,把规范化建设的成效落实到持续提升执法效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