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绍兴市第一批托育机构“白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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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化发展,加快推进托育机构备案工作,加强社会监督管理,现将绍兴市第一批托育机构“白名单”予以公布,便于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推动绍兴市托育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编办综合局、民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截至2022年10月12日,我市有51家托育机构,其场地设施、环境卫生、人员配备、安全管理等各项指标符合相关部门要求,通过审核,成功备案为托育机构。 根据相关规定,对提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其用电、用水、用气可享受居民价格,并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附件:绍兴市第一批托育机构“白名单”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