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3XB/2022-016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公开日期: | 2022-07-19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文字号: | 绍卫发〔2022〕24号 |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绍兴市高质量 推进“浙有善育”民生实事项目 指导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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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财政局、教体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分解任务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浙有善育”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量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确保千人托位数走在全省第一方阵,特制订《绍兴市高质量推进“浙有善育”民生实事项目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本文件施行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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