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上虞区前江托育中心等级评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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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要求,引导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根据《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绍兴市托育机构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3版)>的通知》(绍卫发〔2023〕11号)精神,经机构自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和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定,拟将绍兴市上虞区前江托育中心评定为市级示范托育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4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卫生健康委基妇处反映,联系电话:85159589。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