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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长问,接种疫苗安全吗?

发布时间:2024-11-27 14:53   阅读数:   来源:安阳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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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上,经常看到家长提出这样的疑问:

我们想给宝宝多接种一种疫苗、多提供一份保护,但又怕不安全。疫苗安全吗?有风险吗?

其实家长有这样的疑问也可以理解,现在网络信息发达,加上之前一些疫苗负面消息影响,一定程度影响家长带宝宝接种疫苗的意愿。那么,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和大家说说。

01疫苗生产到上市过程的安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定:

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加强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对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国家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国家对疫苗生产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国家实行疫苗批签发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疫苗生产企业、疾病机构和接种单位都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定落实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定期对疫苗生产企业、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疫苗接种工作规范进行。

02疫苗流通过程的安全性

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规定: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必须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有关疫苗储存、运输的温度要求储存和运输疫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按以下要求对疫苗的储存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冰箱冷藏室温度应当控制在 2℃~8℃,冷冻室温度应当控制在≤-15℃。

在日常工作中,疫苗生产企业向疾控机构运送疫苗、疾控机构向接种单位运送疫苗都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进行,使用冷链车并提供全程冷链温度记录。

此外,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目前采用自动温度监测器材或设备对冰箱进行温度监测记录。日常工作督导也会把疫苗流通过程的温度监测情况作为一个重点进行检查,保证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03预防接种的规范性

(一)接种医生具有相应资格。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规定:

● 从事受种者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知情告知、疫苗接种操作、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救治等工作的技术人员,应为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

● 预防接种相关人员均须经过预防接种专业培训,每年至少 1 次;

● 预防接种相关人员须接受过敏性休克等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救治的专业培训。

在日常工作中,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和疾控机构定期对接种工作人员的资质进行检查,组织当地所有接种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才可继续从事预防接种工作,保证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和预防接种工作的安全。

(二)接种单位的规范性。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规定:

接种单位是指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机构。接种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疾控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具有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以及相应的冷藏保管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在接种单位建设和对其日常督导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并定期对接种门诊进行验收、评定等级,促进接种单位建设,保证接种单位设施能够为辖区群众提供安全便利的预防接种服务。

(三)接种流程的规范性

在疫苗接种工作中,接种流程都遵循先健康咨询、知情告知、预约登记后再接种,最后留观至少30分钟。

接种医生进行接种操作时,会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的操作方法进行接种。保证每一个受种者享受安全、舒适的预防接种。

04预防接种实践证明

接种疫苗是安全的

在工作实践中,个别家长会向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反映:孩子在接种疫苗后出现发热、腹泻、皮疹,接种部位出现局部红肿、硬结等症状。

出现这些症状的原因分以下几方面:

一是由疫苗本身固有特性引起,对机体只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主要有发热和局部红肿,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这些都属于一般反应。

二是偶合发生。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潜伏期或前驱期,接种后巧合发病。专业上称之为:偶合症。

三是心因性反应。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或接种后因受种者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反应。

四是属于异常反应。由于人体生理机能的复杂性,会导致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极个别受种者出现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综上所述,不管从疫苗研发、生产、流通,还是从接种单位建设、接种人员管理和接种流程,以及预防接种实践来看,每一环节都有保障落实的制度规范和要求,保证广大受种者可以享受到规范、安全的疫苗接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