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口腔医院等级评审拟定结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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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绍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绍兴市口腔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现将评审拟定结论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1日到12月17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处室: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电话:0575-85088655 电子邮箱:difeng223@163.com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5号楼416 邮政编码:312000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