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评审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四、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4-12-20至2024-12-26。五、联系部门及方式: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组织人事处 0575-85080558,驻委纪检监察组0575-85080560。
评前公示名单.pdf
绍兴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