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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职业健康领域预防监管模式

发布时间:2025-04-02 13:49   阅读数:   来源:监督执法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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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增值化服务,积极延伸拓展行政监管职能,强化前瞻治理、前期防控,近日,绍兴市健康办印发《关于在全市职业健康领域推广预防监管模式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深入实施分类监管、风险预警、合规指引、中小微企业帮扶等助企监管服务举措,促使企业主动合规, 使行业自律自治成为常态、监管部门督促整改成为多数、责令整改成为少数、行政处罚成为较少数,实现劳动者职业健康和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高质量健康发展双赢。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主动合规

1.加强宣传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模式,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法律宣传培训。线上,利用“浙里卫企”平台开设初次培训、继续教育课程,实现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员培训全覆盖。线下,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力量,开展重点企业、专项整治企业培训;组织职业卫生专家团队持续开展“五进”宣传,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能力。

2.促进自律自治。督促用人单位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劳动者职业病防治保障措施,每年组织一次管理责任自查。邀请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职业健康合规指引编制、“职业健康合规企业”建设,不定期通报监管结果、监管预警等信息,形成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协同治理格局。

3.强化合规指导。参加区、县(市)重点产业合规中心服务,做好全过程合规指导。事前,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工商登记后企业合规服务;事中,指导企业运用“浙里卫企”平台开展合规评估,培育“链主”企业将职业健康合规纳入供应链审查;事后,围绕具体违法行为制发《行政合规建议书》。

二、监管执法关口前移推进源头控制

1.推进申报扩面。加强卫生健康、发改、经信等部门横向联系,建立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提醒机制,并将“三同时”督促动员纳入协管巡查职责。通过日常监管、协管巡查,加强对应申报未申报用人单位的指导力度,2025年底前,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10人及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应报尽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质量明显提升。

2.推进分类监管。全面落实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差异化执法机制,通过比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用人单位管理状况、暴露人群多少等关键指标,判定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并按照“甲、乙、丙”分类实施递增比例抽查执法,每年新申报企业100%完成分类监管。对市级以上健康企业、职业健康合规企业、承办职业健康实训企业,可降低职业卫生监管频次。

3.推进助企帮扶。提升“四种帮扶模式”“八项帮扶举措”, 重点对新改扩和中小微企业开展指导式服务,对尘毒危害严重企业开展体检式服务,对发生职业病(疑似职业病)企业开展诊治式服务,帮扶对象申报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职业卫生培训率100%。推广“线上问诊”,第一时间为用人单位提供技术指导、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咨询,做到线上咨询响应率100%。

三、风险隐患抓早抓小推进事前化解

1.提前化解风险。充分运用“浙里卫企”数字智慧预警模式,动态推送个性化风险画像,督促用人单位主动实施整改,形成“画像-整改-审核-解除”监管闭环,企业风险自主化解率不少于85%;加强部门之间、疾控监测与监督执法协作互动,共同指导企业进行针对性整治;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加强劳动者个人防护,有条件的安装固定或移动在线监控。

2.推广系统(类案)防治。根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发病等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方法,组织职业健康监管风险评估,研究制定当年度监督执法计划,确定1-2个重点风险行业专项整治和跨部门联合执法。重视案例剖析,及时以案释法进行警示,实现从个案办理向类案预防,以至进行系统治理。

3.审慎包容监管。全面推广职业健康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于平台智能推送、在线监控监测等发现的非涉职业健康伤害风险,通过系统预警、短信提示等方式,提醒企业自主整改;对超过2个月进入黄色预警的,采取函告提醒、上门督促等方式督促其整改;对进入红色预警或可能涉及职业健康伤害的,采取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责令其整改;对超过包容监管期或损害劳动者健康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