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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8598-2020《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5-05-08 10:38   阅读数:   来源:监督执法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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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8598-2020《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第1号修改单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所有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均需符合新规,前期已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可销售至产品标示的有效期限为止。    

修改单调整核心要点:

1.升级抗(抑)菌制剂警示说明

抗(抑)菌制剂新增“本品不是药品,不具有治疗、护理、保健作用”的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字体应为黑体或字号大于“使用说明”和一般注意事项。

2.调整标签字体高度

所有汉字、少数民族文字、数字和字母的字体高度应≥1.8mm(原为“>1.8mm”)。

3.规范品牌名称及商标

禁止使用谐音名、图形暗示具有疾病治疗、护理、保健作用。

为此,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合规建议:

1.自查自纠: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重点核查现有产品标签、说明书相关警示语、字体高度、商品名是否符合新规。

2.更新备案:第一、第二类已备案的消毒产品应尽快按照要求完成标签及说明书修订,并更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