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口腔医院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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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服务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备基本履职能力,可独立开展工作,以下残疾条件可报考:肢体残疾四级或听力残疾四级(佩戴助听设备时3米内能听到谈话,且言语交流清晰); 3、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6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有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具体从事导诊收费、患者答疑、电话预约、联络回访、秩序维护、环境保障等综合服务工作。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自2025年8月7日起到2025年8月19日为止(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399号绍兴市口腔医院六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575-88551131,王老师。 3、考试。医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开展面试。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高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得分高者入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委托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可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6、薪酬。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见附件)、有效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原则,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 绍兴市口腔医院 2025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