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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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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口腔科护士1名 2.采血护士1名 3.B超辅助人员1名 4.门诊导医1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 2.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具体各岗位招聘条件 (1)口腔科护士: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2)采血护士: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B超辅助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女性,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门诊导医:大专及以上学历,女性,有亲和力,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0日-12月1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东路222号7号楼431组织人事科,联系方式:0575-88217729,孟老师。 3.综合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综合测试。各岗位综合测试方式为技能测试+面试,具体如下: (1)口腔科护士,采血护士岗位为笔试+面试。 (2)B超辅助人员,门诊导医岗位为打字测速+面试。 口腔科护士,采血护士岗位根据笔试成绩,B超辅助人员,门诊导医岗位根据电脑打字测试成绩(正确字打字速度),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并开展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综合测试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1)技能测试为笔试的岗位,综合测试成绩=笔试*60%+面试40%; (2)技能测试为其他方式的岗位,综合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则面试得分高者入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 5.聘用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专技岗位拟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其余岗位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6.薪酬 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需提供工作证明,同时递交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编外合同用工有关管理规定,严守人事纪律。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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