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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顺利推进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
发布时间:2026-04-17 14:24
发布人:执法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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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执法二科
为深入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推动全市医疗机构规范运行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切实提升医疗废物信息化监管水平,我市按照通知要求,稳步推进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机制。
3月底,我市依托“医疗废物智能监管集成平台”精准摸排,全面掌握本地区医疗废物产生机构底数,并指导全市33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省医疗废物监管系统中建立台账,启用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目前已提交转移联单440次。下一步,全市280余家“大箱点”医疗机构将逐步纳入省医疗废物监管系统,实现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转运、处置全过程信息化追溯,有效提升医疗废物管理的精准性与安全性。
同时,我市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各级卫生健康局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制,及时协调解决电子转移联单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各医疗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系统操作和台账管理。系统对操作不规范、联单填报不及时、台账不完整的医疗机构提示预警,确保全市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规范、高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