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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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劳动者:请查收您的职业卫生知识明白纸!
今年的4月25日-5月1日是第24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主题是“守护职业健康,共建健康中国”,旨在进一步提升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常见的职业病包括尘肺病、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化学中毒(如苯、铅中毒)等。这些疾病一旦发生,往往难以逆转,给劳动者个人、家庭及社会带来沉重负担。
预防职业病,守护职业健康,离不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努力,为了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我们将应知应会的职业卫生知识梳理成了明白纸供大家使用,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吧。
劳动者法定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明白纸
劳动者依法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明白纸
用人单位需依法履行的义务:
(一)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二)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供个人使用。
(四)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五)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七)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来源: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